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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不只是舉行婚禮,更是從“我”走向“我們”的旅程

教宗公開接見:結婚不只是舉行婚禮,更是從“我”走向“我們”的旅程

教宗在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中強調“婚姻的忠貞”,指出人的情感是藉著忠貞、接納和慈悲所表達的愛的召叫。基督徒的各種聖召,司鐸也好,獻身女性也罷,都具有婚姻性質,應如同父親和母親那樣結出碩果。
 

(梵蒂岡新聞網)教宗方濟各10月31日上午在聖伯多禄廣場主持週三接見活動,繼續講解天主十誡第六誡“不可奸婬”的意義。教宗指出,這條誡命將我們引向“原始的召叫”,即耶穌基督揭示並恩賜我們充滿忠貞的婚姻之愛。

教宗省思《厄弗所書》關於婚姻的思想,稱聖保祿宗徒的教導“具有革命性”,因為他以當時的人類學指出“丈夫應該愛妻子,如同基督愛了教會”(五25)。“在那個時代,也許這是關於婚姻最具革命性的表達。這一直都是愛的道路。”

教宗表示,基督忠誠的愛是活出人性之愛的光芒。事實上,人的情感是藉著忠貞、接納和慈悲所表達的愛的召叫。這條誡命清楚指明“婚姻的忠貞”,讓我們更深入省思婚姻的意義。然而,不僅已婚夫婦該當忠貞,“人人”都該如此,因為天主對每個男人和女人說了這句慈父般的聖言。

“我們應謹記,人的成熟如同愛的旅程一樣,從接受照顧到能夠照顧別人,從接受生命到能給予生命。做成熟的男人和女人意味著具備婚姻和做父母的能力,在生活的各種境遇中有能力擔負起別人的重擔,並真誠地愛他。因此,懂得如何面對現實,知道與其他人建立一種密切的關係,就是一個具備整全能力的人。”

相反地,一個行奸婬、縱慾及不忠的人是“不成熟”的人,他只為自己活著,以自己的舒適和自己的滿足來詮釋所遇到的情況。教宗由此解釋婚姻的真意,説明結婚不光是舉行婚禮,還需要走一段旅程,“從我到我們、從獨自思考到兩個人思考、從一個人生活到兩個人生活”。

教宗說:“這是一段艱辛的旅程,也是一段美好的旅程。當我們不以自己為中心,我們的每個舉動就具有婚姻的性質,即我們一起做事、彼此交流、共同作決定,以接納和忘我的態度一起與其他人相遇。”

在這層意義上,教宗強調基督徒的“各種”聖召都具有婚姻的意涵。他說,司鐸職含有婚姻的意義,“因為司鐸蒙召在基督和教會内懷著熱情、具體的關懷和上主賜予的智慧服事團體。教會不需要謀求司鐸職務的人,而需要受到聖神感動、以一種毫無保留的愛為基督的新娘服務的人”。

教宗最後解釋道,司鐸以一個新郎和一個父親的全部慈愛、溫柔及力量愛天主子民。在基督内度奉獻生活的女性也該如此,她們應以忠貞和喜樂活出婚姻般的關係,如同父親和母親那樣結出碩果。

在問候信友團體時,教宗提到隔天11月1日的諸聖節和2日的追思已亡瞻禮。教宗說:“那些先我們而去的人的信仰見證堅固了我們的信念,因而深信天主在我們的生命旅程中陪伴每一個人,絕不放棄任何一個人。天主希望我們衆人成聖,如同祂是聖的那樣。”

 

“你說:‘我是富足,已經發了財,一樣都不缺。’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、可憐、貧窮、瞎眼、赤身的。”【啟示錄 3:17】